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279名。2020年12月22日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后實有代表267名,缺額12名。
東區選出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柳建紅、何先春、鐘國元因工作崗位變動,申請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1年1月12日,東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8次會議決定接受柳建紅、何先春、鐘國元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補選劉霄、楊新平、彭小強為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西區選出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張興敏已調離攀枝花市行政區域;蔣光忠、葉勇因工作崗位變動,申請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1年1月14日,西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5次會議決定終止張興敏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接受蔣光忠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補選任波陽、李曉麗為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21年1月16日,西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7次會議決定接受葉勇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仁和區選出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秦光龍已調離攀枝花市行政區域。2021年1月14日,仁和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3次會議決定終止秦光龍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補選季雷、茍軍、程成為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0年12月30日,鹽邊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補選王燕為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鹽邊縣選出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任平因工作崗位變動,申請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1年1月16日,鹽邊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決定接受任平辭去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補選王興全、謝文輝、李民希、劉虹、劉文禮為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根據代表法的相關規定,柳建紅、何先春、鐘國元、張興敏、蔣光忠、葉勇、秦光龍、任平的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同時,根據地方組織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鐘國元的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職務、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蔣光忠的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何先春、葉勇、任平的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均相應終止。
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劉霄、楊新平、彭小強、任波陽、李曉麗、季雷、茍軍、程成、王燕、王興全、謝文輝、李民希、劉虹、劉文禮的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有效。
截至目前,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73名,缺額6名。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月17日